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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 大赛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3年07月19日   来源:河南文明网   编辑:佚名
各省辖市文明办、工商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公益广告在传递文明、引领风尚方面的重要作用,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气,根据中央文明办《关于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征集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在全省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大赛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着重围绕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道德行为、倡导勤俭节约、建设生态文明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交通、食品安全等方面内容,征集推出优秀公益广告,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营造良好氛围。

二、   作品内容

创意、设计、制作“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作品,要

具体化、生活化、形象化地表达、展示以下八个方面内容。

(一)热爱祖国。倡导“国家好,民族好,大家才会好”的理念,激励人们为国家繁荣富强不懈奋斗。具体包括:热爱国旗、国徽、国歌;维护国家尊严,保卫国家利益;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树立民族自豪感、自信心。

(二)生态文明。倡导环保意识、生态意识,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具体包括:关爱自然、保护环境、垃圾分类、植树造林。

(三)行为规范。确立每个社会成员必须遵守的言行准则,培育文明有礼的社会风气。具体包括:在言谈举止、公共场合、邻里相处、行路驾车、旅游观光、网上交流中,文明礼让,摒弃陋习。

(四)传统道德。引导人们尊重、热爱、传承中华优秀文化,聚人心,铸人魂。具体包括:自强、厚德、崇俭、尚义、守信、明礼、报国、尽孝等道德理念。

(五)勤俭节约。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观念,培育节俭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风气,具体包括:节俭办事、节约资源、适度消费、珍惜粮食、反对浪费。

(六)团结友善。倡导社会成员之间和谐友爱、互帮互助,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具体包括:敬老、爱幼、助残、互相帮助、志愿服务、慈善义捐。

(七)敬业奉献。倡导虔诚恭敬对待事业和工作,履职尽责。具体包括:工人负责任地做产品,农民种好地,老师教书育人,公务员廉洁勤政为民,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优质服务。

(八)诚实守信。倡导社会成员以诚信为立身之本,在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讲信用、守良知,不虚假、不欺骗。具体包括:诚心诚意、实事求是、讲究信义、恪守承诺。

三、征集方式

(一)“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分别征集平面类、广播类、影视类、网络类、手机类五类作品。由各级文明办、工商局通过委托设计、定向制作、公开征集等方式收集作品。省文明办、省工商局在全省报送的作品中,遴选出优秀作品,统一报送中央文明办。中央文明办对各地报送作品进行评审筛选,将质量较高的作品安排在各媒体刊播展示,接受公众评选。年终,综合专家评委和公众意见,评选出优秀作品,给予奖励。优秀作品在确保相关权利人法定权益的基础上,列入“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作品库,供各级各类媒体无偿选用。

(二)所有报送的作品,在备选中央文明办参评的同时,参加我省的“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大赛活动。我省公益广告大赛由省文明办、省工商局、业界评审专家以及具体承办单位,联合组成评审小组,对全部参评作品进行备份整理、评审选拔,对优秀作品进行奖励、颁证。

(三)全省各级各类媒体单位2013年以来发布的“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各级各类媒体媒介、广告设计单位、个人,以及大专院校美术设计专业学生为参加本届大赛设计的公益广告,符合标准要求的均可参加。

四、设计及版权要求

(一)设计制作“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要选准角度、以小见大,导向鲜明、寓意深刻,直抵人心、产生共鸣。要运用群众语言、身边事例、生活画面,增强吸引力感染力,激发人们对真善美的渴望和追求。

(二)要事先将征集要求和有关事项告知投资人、制片人、创作人、演员等有关方面,明确肖像权、著作权、商标权、名称权等法定权利义务。创作单位和个人要遵守法律法规,杜绝侵权。凡涉及抄袭、模仿等问题,责任自负,并取消参评资格。

五、制作标准要求

(一)平面类:平面类作品用150克轻黑硬卡纸裱起1份,版面规格为A3大小,后面贴上参评作品登记表;在报送文本材料的同时,按照“文件名.TIF”或者“文件名.JPG”格式,将电子版发至邮箱。

(二)广播类:广播类作品制成带长标准为15秒、30秒、60秒、90秒,编码为MP3或WAV格式的电子音频文件,每条广告留出10秒间隔,与广告词文稿一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

(三)影视类:影视类作品制作成DVW数字贝塔格式,音频振幅20DB,,时长最长为55秒,片长为5秒的倍数,以25秒、40秒、55秒为最佳,有1分钟彩条、3秒片名标题版及3秒倒数显示,每件作品留出10秒间隔,注明作品名称、时长及入点时码,与创作文案一并发至邮箱。

(四)网络类:网络类作品制作成适合网络播放的GIF、SWF等格式动画作品,单幅作品时长最长30秒钟,可设计系列作品,与创作文案一并发至邮箱。

(五)手机类:手机类作品制成彩信或彩铃作品,彩信最大容量不超过300K;彩铃时长不超过30秒,与创作文案一并发至邮箱。

六、征集时间

(一)第一批应征作品于5月20日前报送完毕,5月30日前,经选拔的优秀作品报送至中央文明办。

(二)第二批应征作品于8月20日前报送完毕,8月30日前,经选拔的优秀作品报送至中央文明办。

(三)8月20日同时也是省“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大赛的最后截稿日期。

七、报送方式

所有参赛作品,无论是以单位或者个人名义,均报送至东方今报社品牌部。地址:河南郑州市航海东路1206号中原福塔三楼。邮编:450000,电子邮箱:dfjbppb@sina.cn,联系电话:0371-60609319。

八、奖项设置

(一)五类公益广告,分别设立三个奖励等级。具体为:一等奖1名,奖金10000 元(影视类20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5000元(影视类10000元);三等奖三名,奖金各3000(影视类5000元)元;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证书。获奖者税费自理。

(二)公益广告宣传工作组织奖和先进单位奖。表彰在“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组织、制作、刊播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单位。

(三)此次大赛评选,由省文明办和省工商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届时将邀请有关专家学者等组成评委会。具体评选办法另行拟定。

九、颁奖展播

(一) 全部作品评选完成后,举行颁奖和发布会,时间形式另定。

(二) 所有获奖作品在东方今报及河南广电全媒体(广播、电视、映像网、手机电视)率先刊播。

十、活动承办及协办

(一)本次活动的承办单位为东方今报社和中原广告产业园,协办单位为河南广电全媒体。

(二) 从4月25日起,东方今报及河南广电全媒体开始刊播公益广告大赛宣传。

十一、其他事项

(一)所有参赛作品均不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一经选定,主办方可组织展播、宣传。

(二)提交作品必须是新创作的作品,不得剽窃或抄袭他人作品,如产生知识产权法律纠纷,由参赛者自己承担责任。

(三)单位可将获奖作品作为创作人员考核奖励的重要依据。

(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征集和宣传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制定方案,确定专人负责,切实抓好落实。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今年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度考核。要建立公益广告宣传常态化、制度化运行机制,制定媒体刊播考评细则,促进公益广告宣传工作持续健康进行。

 

   

河 南 省 文 明 办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3年4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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