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是一项工业反哺农业,造福群众的惠民工程、民心工程、系统工程,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科学规划、上下协调、群众参与。在具体操作过程中,睢县国土资源局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确保试点项目资金足额到位。
二是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建设首先要确保年度建新面积与拆旧复垦面积平衡,按规划要求,在重新做好新村建设的同时,加大拆旧复垦工作力度,确保建新复垦任务完成。
三是未经依法批准,不得擅自扩大试点项目规模建设,不得私自开工建设,否则按照违法用地从严查处。
四是对已批准的试点项目在半年内不能开工建设的撤销试点。
五是对已开工建设年度内不能实现拆旧建新自求平衡的,停止新村建设,限期整改,确保在规划期限内完成建设任务。
六是对试点项目实施工作推进不力,存在小产权房开发,损害农民合法权益的,取消试点项目资格,新村占地按违法用地查处,并追究试点项目所在县(区)、乡(镇)政府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七是试点范围以外符合村镇体系规划的农村新建房,必须严格控制在原村盘范围之内,严禁择新址另建。
八是鼓励进城务工农民在城镇买房,不提倡在农村建房。
该局通过规范推进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建设,改善了试点村的路网、供水、通讯、广播、电视及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优化了农村居住布局,健全了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娱乐等公共服务设施,实现了“美丽乡村”、文明村镇建设,提升了农民生产生活质量。